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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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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政府督查 加强监管落实责任 切实保障食品安全
-编辑:曹菊花[20110919]   来源:
省政府今起开始对16个州市实地督查
本报讯(记者 张子卓)为切实抓好抓实食品安全工作,促进食品行业健康发展,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根据省政府和省食品安全委员会的安排部署,省政府督查室将组织省直有关部门于近期在全省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工作专项督查。
督查内容包括:一、各州(市)、县(市、区)政府贯彻《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1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加强食品安全工作领导,落实食品安全监管责任情况,包括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和制度建设、宣传动员、经费投入、监管队伍建设和综合协调机制运行等情况;二、各级政府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协调配合、履行职责,对重点食品、重点环节、重点地区的食品安全监管,以及加强食品风险监测、监督抽查等情况;三、各地、各部门开展“全省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专项行动”、“地沟油”整治、问题乳粉清查、加强乳制品管理、“瘦肉精”整治、酒类整治、学校食堂和建筑工地食堂整治等专项整治工作情况;四、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情况。
据悉,本次专项督查采取自查与实地督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9月15日至19日,各州(市)及县(市、区)政府、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完成自查工作。9月19日至26日,分7个督察组,通过深入一线重点抽查、明察暗访、查阅档案、召开座谈会等方式,对16个州市进行实地督查。每个州(市)抽查2至3个县(市、区)。
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食品安全工作已列为2011年省政府重点督查的20项重要工作之一,各级政府要严格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对食品安全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强领导,强化综合协调,切实履行对本地区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的责任;各监管部门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职责分工,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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