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从云南检验检疫局获悉,7月1日开始在云南辖区内实施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制度一个月来,截止至7月31日,云南企业共有579批次、1741万美元的货物在口岸实现了直通放行。企业反映,实施出口直通放行制度后,由于货物在口岸不再实施卸货查验,减少了相应压港、掏柜、仓储、人工等费用的支出,大幅度降低了口岸通关成本;货物滞港时间相应减少,通关效率得以大幅提高,出境货物装运期变得更加可控,企业得到了实惠。对于检验检疫来说,因为直通放行货物口岸不用实施查验,口岸检验检疫机构也节省了许多人力、物力,使有限的资源投入到了更加需要的地方,提高了工作效率和质量。 为确保直通放行制度的稳步实施,云南各地检验检疫机构鼓励和支持更多企业积极申请出口货物直通放行,并进一步加强企业诚信管理,加强对企业申报数据和检验检疫通关数据的核对工作,确保数据的准确性。 (杨抒燕) 来源:云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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