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ttp://daily.clzg.cn/html/2012-02/16/content_258083.htm
【《昆明日报》A21 2012-02-16 报道】记者日前从建行获悉,即日起到3月31日,建行龙卡信用卡持卡人成功办理账单分期业务即可获得申请金额2倍的信用卡奖励积分。
账单分期是指账单日次日至最后还款日期间,持卡人向建行申请将已出账单一定人民币消费金额办理分期偿还(30天仅可办理一次)。申请金额最低为500元人民币,最高不超过已出账单中人民币消费总金额(不含取现、分期付款以及我行规定的其他交易)的90%。此次活动中,龙卡信用卡持卡人可通过个人网银、信用卡频道、自助语音、短信和电话人工五个渠道进行申请,具体分期和对应手续费率为3期(2.6%)、6期(4.2%)、12期(7.2%)、18期(11%)、24期(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