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傅小冰)近日,国家质检总局发布公告,核准云南文山州4家企业使用文山三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至此,该州获准使用文山三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企业已达9家。 文山是三七的主产地,种植历史悠久,加工技术独特精湛。文山三七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后,为更好地保护这一品牌产品,将资源优势转化为经济优势,发展壮大文山三七产业,树立文山三七品牌,文山州质监局促成州政府出台了《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三七发展条例》、《云南省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文山三七发展条例实施细则》,积极为企业使用文山三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创造了条件。 2009年,国家质检总局核准了文山康源、云南金泰得、云南特安呐、云南金不换等5户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提升了文山三七品牌的国际竞争力。为进一步推动文山三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工作,2010年,文山州质监局再次组织召开文山三七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推进会,鼓励生产企业第二批申报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在质企双方的共同努力下,11月7日,国家质检总局核准了云南文山七丹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这也是文山州第二批获国家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的企业。 《中国质量报》 |